医用射线的危害和禁忌
2019-06-05 10:06:59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优化的原则,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及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据了解,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防护衣、铅性腺围裙、铅帽、铅眼镜、铅围脖和铅防护手套等等。进行X射线透视或摄影、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体层摄影口腔CT、CT体层扫描、床边摄影、骨科复位等设备旁操作、介入放射学操作等诊疗时,应注意对非检查部位的防护,特别应加强对甲状腺、性腺、眼晶体及儿童骨骺等屏蔽防护。
1、医用射线检查时不要紧张
X射线虽然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但合理的使用有利于诊治疾病,不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检查时应放松思想,以更好地配合医生检查,缩短检查时间。
2、忌婴、幼、儿童滥用X射线检查
婴、幼、儿童对X射线较敏感,应尽可能避免、减少X射线检查,避免随患病大人一起进入X射线检查室,尽量不要进入放射科。
3、病人亲友不宜滞留在X射线检查室
病人在作透视、照片及各种造影时,其家属及亲友不宜随意进入检查室陪伴;如果病人需要搀扶着挽着时,可向工作人员要求穿戴铅裙和铅手套,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4、作X射线检查时应遮盖非检查部位
特别是婴、幼、儿童,仅将被检部位暴露,其余部分均用铅橡皮遮盖。
5、已婚未孕女青年,月经前半月慎作X射线检查
宜在月经后10—14天内做腹部X射线检查。
6、不要主动要求作X射线检查
不少人因他伤、公伤、事故就诊时,常要求医生开单作有关的X射线检查。因为X射线检查并非对非所有疾病、损伤都能由X射线检查作出诊断, 要由医生掌握其适应症。
7、孕妇慎作X射线检查
胎儿对X射线非常敏感,尤其在妊娠早、中期的胎儿,接收X射线照射后有可能引起或诱发畸形。孕妇的X射线检查应限制在妊娠后期。必须作骨盆测量或胎儿照片时,曝光次数不得超过2—3次,以减小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8、短时间不要反复接收X线检查
医用射线对人体损害具有累积性,如几天内多次作X射线检查,累积的损害会较大。有人认为普通胸透几天内总的曝光时间不应超过12分钟,胃肠检查不应超过1-10分钟。
日常我们一定要做好医用射线防护,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